马上评|买房也能“无理由退订”,重构市场信任
网购“无理由退货”的政策早已深入人心,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,“无理由退订”政策也进入公众视野,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新亮点。
湖南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3月19日发布了《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》,要求房企实施购房“7天无理由退订”承诺。该政策明确规定,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,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;超过7天,则订金自动转为定金。而在湖北宜昌城区,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今年3 月15日至12月31日,对在售商品房项目开展“购房7天无理由退定”承诺服务。
这些地方为何会推出购房“无理由退订”?其背后有着市场逻辑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双重驱动。
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底层逻辑在于,供需关系转变与消费者信心不足。市场上存在一定观望情绪,消费者因担心购房后出现问题难以解决而持币观望。这种观望情绪不仅抑制了购房需求,也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发展。
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“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”,并提到“更大力度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”。长沙、宜昌等地对“无理由退订”的探索,是对宏观房产政策的微观响应:通过降低退订门槛,减少购房者因信息不对称或冲动消费导致的纠纷,缓解消费者的担忧,降低购房风险,从而提振市场信心。
对房企而言,承诺无理由退订,实则倒逼其提升项目质量与服务透明度。如长沙县除了要求房企实施购房“7天无理由退订”承诺外,还同步公布现房楼盘名单,即是通过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监督。
此类地方政策和行业倡导,对消费者权益保障具有三重价值。其一,明确退订规则,长沙县相关政策的推出,有助于破解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“定金与订金混淆”痛点;其二,设置短期“冷静期”,为购房者提供二次评估房屋品质、贷款能力的缓冲空间;其三,现房销售导向有助于减少期房烂尾风险。对市场整体而言,短期能刺激部分观望需求转化为实际交易,长期则推动行业从高周转模式转向质量竞争。
政策善意落地仍需细化监管举措,还要警惕某些房企在退订协议中“埋雷”:或将退款期限模糊化,或扣除中介佣金,或退款不退息,使“无理由退订”沦为营销话术,要让好政策100%落地实施。
当下房地产政策正从救市纾困转向长效机制建设,“无理由退订”作为地方层面的制度试验,其价值不仅在于短期刺激交易,更在于探索如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嵌入市场规则。若能在实践中完善细节、强化执行,此类政策或可成为重构房地产交易信任体系的一块基石,为行业转向“质量驱动”提供制度样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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